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于2021年4月21日提出了人工智能(AI)法規,旨在將歐洲變打造值得信賴的人工智能(AI)的全球中心。歐盟有史以來第一個人工智能的法律框架與歐盟成員國的協調計劃相結合,將保證人們和企業的安全和基本權利,同時加強歐盟對人工智能的吸收、投資和創新。新法規將調整安全規范,以增加使用者對新一代多功能產品的信任。
新的人工智能法規將確保歐洲人民可以信任人工智能產品。相稱和靈活的規則旨在解決人工智能系統帶來的具體風險,并在全球范圍內設定最高標準。協調計劃(The Coordinated Plan)概述了歐盟成員國必要的政策改變和投資,以加強歐洲在發展以人為本、永續、安全、包容和值得信賴的人工智能方面的領先地位。
新的法規基于人工智能發展趨勢,依據風險高低分類,將適用于所有歐盟成員國。
不可接受的風險(Unacceptable risk):被認為對人們的安全、生計和權利有明顯威脅的人工智能系統將被禁止。這包括操縱人類行為以規避用戶自由意志的人工智能系統或應用(例如,使用語音輔助的玩具,鼓勵未成年人的危險行為)和允許政府進行「社會評分(social scoring)」的系統。
高風險(High-risk):被認定為高風險的人工智能系統涉及到以下用途:
▲重要基礎設施(如交通),可能使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脅;
▲教育或職業培訓,可能決定某人的受教育機會(如考試評分);
▲產品的安全零件(如AI在機器人輔助手術中的應用);
▲就業、員工管理和自雇管道(如征才使用的履歷分類軟件);
▲基本的私人和公共服務(如信用評分剝奪了公民取得貸款的機會);
▲可能干涉人們基本權利的執法(如評斷證據可靠性的系統);
▲移民、庇護和邊境控制管理(如核實旅行文件真實性的系統);
▲利用AI于司法和民主程序。
高風險的人工智能系統上市前,將受到嚴格的管控約束:
▲充分的風險評估和緩解系統;
▲為系統提供高質量的數據集,以盡量減少風險和歧視性的結果;
▲對活動進行記錄,以確??勺匪萁Y果;
▲提供關于系統及其目的的所有必要信息,以便監管單位評估其合規性;
▲向用戶提供充分且清晰的信息;
▲適當的人力監督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風險;
▲高度的穩健性、安全性和準確性。